輕型普通貨車報廢年限?
1、9座(含9座)以下使用非經營性乘用車(含轎車、越野型)年限為15年;
2、達到報廢標準后繼續使用,無需審批,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壽命;
3、超過10年的需要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需要每年定期檢驗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