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貨汽車超載扣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