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gu)定損時間規定
交(jiao)通事故(gu)定損時(shi)間規定并沒(mei)有一個完全統一且(qie)明確的(de)標準。
通常(chang)事故處(chu)理完(wan)畢(bi)且(qie)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后4S 店一般能在 3 個工作(zuo)日內完(wan)成定損(sun)。
按照(zhao)我國《道路交通(tong)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an)機(ji)關交通(tong)管理部(bu)門與鑒定機(ji)構(gou)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de)期限不能超過 30 日(ri)。
車(che)輛(liang)保險定損(sun)(sun)有期限(xian)一般警方要求在 48 小時內(nei)報告損(sun)(sun)壞情況被(bei)保險人應在車(che)輛(liang)丟失(shi)后 48 小時內(nei)報警。
如果車輛受損(sun)程度(du)不嚴(yan)重保(bao)險公(gong)司查勘員一天內(nei)就能完(wan)成(cheng)現場定損(sun)。
要是交(jiao)通事故雙方無(wu)法(fa)協(xie)商(shang)解決那就得通知交(jiao)警處理并向(xiang)保險(xian)公(gong)司報險(xian)隨后再去定損。
而且要(yao)注(zhu)意保險公司沒有時間限制但過(guo)期的定損(sun)無效。
總之在交通事故發生后(hou)(hou)要盡快按規(gui)定向相(xiang)關方面報(bao)(bao)案和(he)報(bao)(bao)險以保證定損(sun)工(gong)作能(neng)及(ji)時且有(you)效地進行從而順(shun)利(li)完(wan)成后(hou)(hou)續的賠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