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由公安部發布,歷經多次修訂,最新版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涵蓋申請條件、考試、發證換證等多方面內容。
該規定的制定意義重大,旨在規范駕駛證申領與使用,保障交通安全及各方合法權益。在申請條件方面,對年齡和身體條件都有細致要求。年齡上,不同準駕車型有不同的年齡區間,如申請小型汽車在 18 周歲以上,70 周歲以下;新修訂還對大中型客貨車的年齡限制進行調整,申請年齡上限延至 63 周歲 ,63 周歲以上符合條件還可申請延長駕駛資格期限。身體條件涉及身高、視力、辨色力等多個維度,不同準駕車型標準有別。
在駕駛證管理環節,規定明確了考試內容、發證換證補證流程等。同時,一個記分周期為一年,滿分 12 分,根據不同交通違法行為對應不同分值。這些規定構建起一個全面且嚴謹的體系,從源頭到后續管理,全方位規范機動車駕駛行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