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誤解了 2018年“消分新規”詳解
【太平洋汽車網 用車頻道】重磅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此次平臺完善后,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辦理。據了解,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而不通過網上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朋友,依然可以通過各交通支、大隊執法站窗口辦理。
變化一:不能隨隨便便代扣分了
在新規實施前,如果要處理非本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違章, 可通過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柜辦理自助機、交管大廳違法處罰自助機等渠道處理即可。而在新規實施后,如果還想通過自助機、手機銀行等自助渠道辦理非現場處罰業務的駕駛人,就需要先進行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才能處理。
自助處理范圍包括: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即: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且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后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
自助處理渠道包括:
1.全市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
2.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3.“交管12123”手機APP;
4.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變化二:違章后再綁定扣分不可行
舉個例子,如果您是在3月1日當天成功進行了實名認證并綁定車輛的,那么您只能處理3月1日之后的記分電子眼違章,而不能處理在綁定日期之前的違章。也就是說,先違章了再進行實名認證和綁定是行不通的。
駕駛證綁定車輛的數量是有限制的,而同時,一輛車所綁定的駕駛證數量也是有限制的。另外,如果你想綁定車輛后再解綁綁定其他車輛,也是會有限制的,具體如下:
一個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
一輛車也最多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
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
綁定一共有兩種途徑:一是下載“交管12123”的手機APP,通過身份證注冊,并在手機上綁定車輛信息即可。第二,你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隊車管中隊窗口進行面簽、現場綁定。
兩種途徑有何區別?到各交通大隊車管中隊窗口現場綁定,你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填寫申請表即可,允許綁定3輛(含)以下非本人機動車,累積不超過5輛。綁定非本人機動車的,還需要被綁定車輛的車主身份證明以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而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實名注冊的,是只允許申請綁定本人名下車輛和1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綁定的必須是個人名下機動車,且必須是小型汽車或小型新能源汽車;綁定機動車的車主必須是“交管12123”手機APP或者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n.122.gov.cn)上的已注冊用戶。
1、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進行綁定的
首先,需下載“交管12123”的APP,然后用身份證進行個人用戶注冊。其次,選擇“機動車”進入綁定車輛頁面,選擇“非本人機動車”,然后提交相應的資料信息(按照步驟操作即可)。最后,提交資料后則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將審核結果通過短信、交管12123手機APP告知申請用戶。如果審核不通過,且原因為提交虛假資料的,用戶會被加入黑名單,不允許再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辦理申請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
2、通過窗口辦理綁定的
綁定非本人機動車需要攜帶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到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業務窗口辦理即可。
1. 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2. 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3. 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
4. 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于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5. 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范圍內或無法通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6.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屬于上述情形的,駕駛人需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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