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軸車新規定載重
2024-12-15 03:50:24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超限運輸車輛是指車貨總高度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二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除此之外,還需遵守以下要求: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的限定標準為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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